近日,巴州区法院回风法庭在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探望权的离婚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承办法官通过判后答疑、回访疏导,成功推动当事人就探望权行使及关联经济纠纷达成和解,将矛盾实质化解在萌芽中,既有力维护了家庭关系与社会和谐,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责任担当。
案件回眸:判决落地,心结仍存
小静与小君因夫妻感情破裂产生纠纷,进而诉至法院。经审理,回风法庭依法判决准予二人离婚,未成年子女由小静直接抚养,小君享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合理分割。
判决生效后,二人的婚姻关系虽已解除,但离婚过程中的纠葛及因过往经济往来所积累的对立情绪仍较强烈,不仅对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存在分歧,双方亲属间还遗留有未在本次诉讼中处理的经济纠纷,矛盾存在进一步激化风险。
主动作为:延伸职能,排查隐忧
判决生效后,回风法庭并未简单将案件归档,而是立足家事案件“情、理、法”交织的特殊性,主动开展判后回访工作。通过电话沟通、单独约谈等方式,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尽管双方未就探望权问题即时发生冲突,但彼此信任缺失、沟通渠道不畅,未来探望权的顺利履行可能面临现实阻碍。更深层次的是,双方提及的亲属间遗留经济问题恰似“隐形火药桶”,随时可能引发新的冲突,进而冲击抚养探望关系,最终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温情干预:搭建桥梁,疏导解纷
为从根源消除矛盾隐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回风法庭果断启动判后调解程序。承办法官以判决落地履行、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切入点,与双方开展深度沟通,耐心引导双方理性抒发对判决的认知见解、对未来生活的顾虑担忧,以及潜藏的深层次经济诉求。
法官着重向双方释明,离婚仅改变夫妻身份关系,却割不断父母与子女间的天然亲情。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原则,法官循循善诱引导双方认清建立稳定、可预期、非对抗的探望机制至关重要,离不开双方的共同努力,需携手化解包括经济纠葛在内的各类心结。
在逐步赢得双方充分信任后,既协助细化探望权行使的具体细则,形成彼此尊重、实操性强的执行方案,又持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妥善处置未决的经济纠纷,最终找到兼顾各方合理诉求的利益平衡点。
成果显现:一揽调和,案结事了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调解,双方态度逐渐从对立转向合作。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不仅就子女探望的具体安排达成了共识,更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判决未涵盖的亲属间遗留经济纠纷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为推动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法官当庭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就提示内容细致释法说理,提醒双方秉持和善态度相处,共同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巴州区法院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生动实践。通过主动关注判决后的潜在风险,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介入疏导,通过“一揽子”调解方式防范矛盾升级、杜绝衍生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有温度,判后不停歇。下一步,巴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主动将司法服务贯穿审判全流程,以司法智慧守护千家万户安宁,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注入更坚实的司法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