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
即将报名!巴中3地发布征兵公告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5-12-05 09:21:19 】 【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恩阳发布、南江融媒

  巴中市巴州区2026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巴州区2026年上半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毕业班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参加上半年应征报名,年龄放宽至23周岁。女应征青年必须参加过全国统一高考取得成绩。


  二、报名时间


  男兵: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女兵: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


  三、应征程序


  (一)网上报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初检初考。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和身高、体重、视力、血压、有无文身和残疾、相关病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建立花名册。


  (三)体格检查。根据区征兵办通知,应征青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区人民医院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区征兵办下发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名单,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卫健、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工作。


  (五)役前教育。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双合格”青年集中开展为期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


  (六)审批定兵。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征兵办公室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集中研究确定新兵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并在区乡两级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通过退兵期后发放《入伍通知书》。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的大学生,可以将加盖区征兵办印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八)新兵交接。由区征兵办组织批准入伍新兵移交部队接兵人员,部队按计划组织起运。


  四、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不低于160cm,女性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条件兵另行规定;


  3.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有晶体植入手术史的不合格。


  4.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5.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50-59次或101-110次系生理性的也属于合格范围。


  6.具体身体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参军优待和发展


  (一)政治荣誉


  国家出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建立健全军人荣誉体系,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军人享受相应礼遇和待遇”。


  (二)经济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按照四川省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确定。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对在巴中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低于1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8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7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3.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1年4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5.工资补贴: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选改为军士后,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


  (三)学业保障


  1.退役复学和毕业保障


  大学生服役期间,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放宽转专业限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2.考研优待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指标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3.免试专升本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只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四)退役就业优待


  1.保留应届生身份: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为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2.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巴中市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3.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巴中市事业单位时,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4.落实复职复工: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地位录用或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录用或聘用的,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其服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


  5.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条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服役满12年、立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及以上或烈士子女)。


  (五)参军发展


  1.义务兵选改军士: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2.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从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拔提升为部队基层干部。


  3.士兵报考军队院校:符合规定条件的现役士兵,可以报考军官院校(生长军(警)官全日制本科教育)或军士院校(军(警)士职业技术教育),成为生长干部学员或军士学员。


  4.优秀士兵报送入学: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现役士兵,在部队中表现出色,经过选拔后直接保送进入军校学习,无需参加全军统一考试。


  咨询电话:0827-3134555(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区征兵办地址:回风街道龙盛街1号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


  征兵报名通道即将开启


  ↓↓↓


  截图录屏_选择区域_20251205092024.png


  (扫描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报名流程)


  02


  巴中市恩阳区2026年征兵公告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巴中市恩阳区2026年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男兵:上半年: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女兵:上半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下半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二)报名方法:


  1.兵役登记:凡是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于当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次兵役登记。


  2.应征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自行登陆到“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与应征地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联系进行确认,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方法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区征兵办(区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报名。


  二、征集对象范围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下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直招军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应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征兵报名。上半年在2月10日24时(下半年在8月10日24时)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体格检查。上半年在1月26日(下半年在8月3日)前,由各镇(街道)人武部组织报名对象进行初核初检;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各镇(街道)人武部通知应征青年并带队到区征兵办参加区统一体格检查。


  (三)政治考核。上半年在2月初至2月底(下半年在8月中旬至8月底),区征兵办、公安机关和教育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


  (四)役前教育。上半年在3月初(下半年在9月初),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综合评估合格人员集中开展7—10天的役前教育。


  (五)审定新兵。区征兵办会同区公安机关、卫生、教育、司法、退役军人、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对参加了役前教育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新兵征集对象。


  (六)交接起运。组织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换装、交接,组织欢送。


  直招军士:体检、政治考核工作与男兵同步进行。


  四、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体重:体重指数(BMI)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


  (一)男青年17.5≤BMI<28,女青年17≤BMI<24;


  (二)男青年28≤BMI<30且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矫正检查时,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准分子激光手术时间≥半年,且术后视力≥4.8,眼底检查正常。晶体植入手术不合格!


  手术史:胸、腹腔手术史不合格;但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或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人员医学选拔标准》执行。


  五、相关待遇及优待政策


  (一)服役津贴、工资等待遇。新兵入伍后,由部队免费提供衣食住行保障,义务兵发放两年津贴,晋升军士后享受部队相应工资待遇。


  (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参考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8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2025年度为1.9万余元。


  (三)退役士兵安置主要政策


  1.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2.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四)大学生入伍士兵部分优惠政策


  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身份认定均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青年入伍当年年底前最终核实人员名单为准。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比照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落实待遇。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军士、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一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士兵,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学制2年。


  2.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按本、专科学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入伍前为在校大学生或已被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考学升学优惠。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始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参加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在入伍地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相关高校根据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教学厅〔2021〕8号文件)。


  4.就业安置扶持。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定向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四川省军区每年公考招考文职人员时,用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笔试折合后成绩最低可加2分,最高可加6分;全省国有企业新招员工时拿出10%的比例,在符合岗位所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


  5.发放入伍奖励。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我市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低于1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8000元/人、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不低于7000元/人的标准给大学生入伍青年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学历认定以教育部、国征办审核结果为准)。区征兵办负责提供批准入伍大学生名单,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人,如退兵,则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收回所发放奖励金。


  6.给予返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部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途中生活补贴。


  六、拒服兵役惩罚措施


  对拒服兵役的新兵,根据《兵役法》规定,除将受到部队给予除名处理外,还会受到以下处罚: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4.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取消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


  6.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的应尽义务,参军报国是每名有志青年的光荣选择,依规依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是征兵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军地各级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共同期盼。请全区人民全程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有问题或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线索,请及时向我们咨询举报。


  咨询电话:0827-33697750827-3369776


  举报电话:0827-33692280827-3369773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


截图录屏_选择区域_20251205091904.png


  03


  南江县2026年兵役登记暨征兵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将南江县2026年兵役登记暨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方法


  1.兵役登记


  2025年12月5日——2026年6月30日


  2.报名时间


  男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10日24时。


  3.应征报名全攻略


  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报名。


  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会出现以下界面,点击“应征报名(男兵)”或“应征报名(女兵)”,进行跳转;


  第二步,出现以下界面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按钮,进行跳转;


  第三步,如果此时还没有登录账号,会出现以下界面,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就可以了。但如果没有学信网账号,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之后就可以登录了。注意: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第四步,登录系统以后,如果出现以下界面,适龄男青年请点击“开始兵役登记”按钮进行兵役登记,如果已经登记过,请忽略此步骤;


  第五步,如果已经进行兵役登记,登入系统后就会跳转至以下界面,应征青年只需要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参军报名”去完善个人信息。


  特别提醒:应征青年可以自行网上报名或到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


  郑重提醒:年满18岁男青年即使不当兵,也要完成兵役登记,否则影响升学、就业、考公、出国等!


  二、征集对象范围


  男兵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2002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00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出生);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


  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特别提醒:女兵参军必须有高考成绩!


  三、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上半年在2月10日24时(下半年在8月10日24时)前,有应征意向的青年可登录


  “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非大学生)或《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大学生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初检初考。上半年在1中旬(下半年在8月初)前,各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和身高、体重、视力、血压、文身、病史等基本身体条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基本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上半年在1月下旬(下半年在7月下旬)起,按照县征兵办通知要求,应征青年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到县人民医院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上半年在2月初至2月底(下半年在8月中旬至8月底),按照基层派出所初步考核、县公安局联合考核的顺序组织考核。


  (五)役前教育。上半年在3月初(下半年在9月初),组织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双合格”青年集中开展为期7天以上的役前教育训练。


  (六)审批定兵。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训练的基础上,组织召开集体定兵会议,按照既定程序和原则集中研究确定新兵人员名单和递补人员名单,并在县、乡镇(街道)两级开展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学籍保留、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县征兵办印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八)新兵交接。由县征兵办采取分批分类方式,将批准入伍新兵移交给相应部队。


  女兵征集工作安排,报名后以具体通知为准,报名后又不愿应征的女青年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网上初选是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按照高考分数折算后由高到低排名进行。


  四、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


  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


  男性:17.5≤BMI<30,其中身体条件兵为17.5≤BMI<27;


  女性:17≤BMI<24。


  视力: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矫正检查时,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需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晶体植入手术不合格。


  具体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及主要优惠政策


  (一)现役士兵工资津贴等待遇


  列兵1000元/月,上等兵1100元/月,下士(第三年起)约5700元/月,中士(第六年起)约7200元/月,二级上士(第九年起)约8400元/月,一级上士(第十三年起)约9400元/月;义务兵退伍部队发放约5.5万元,艰苦地区依地区不同待遇不同。


  (二)退役士兵安置主要政策


  1.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2.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规定年限的,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予以妥善安置。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三)大学生入伍士兵部分优惠政策


  大学生及大学毕业生身份认定均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青年入伍当年年底前最终核实人员名单为准。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军士、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一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士兵,可按程序提拔为干部。全日制专科毕业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


  2.学费补偿代偿与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对入伍前为在校大学生或已被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考学升学优惠。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始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参加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四川省录取比例为50%;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在入伍地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相关高校根据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详见教育部教学厅〔2021〕8号文件)。


  4.就业安置扶持。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可报考全省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定向招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笔试折合后成绩最低可加2分,最高可加6分;全省国有企业新招员工时拿出10%的比例,在符合岗位所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创业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政策。


  5.发放入伍奖励。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一次性奖励金,我县按照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2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8000元、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7000元的标准给大学生入伍青年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在新兵入伍后3个月内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其家长。其中毕业生含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高校毕业班学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仅限全日制高校学生。


  6.给予返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在征兵期间(以县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部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并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途中生活补贴。


  六、拒服兵役惩罚措施


  对拒服兵役的新兵,根据《兵役法》规定,除将受到部队给予除名处理外,还会受到以下处罚:


  1.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4.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取消义务兵优待并处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以上罚款;


  6.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请全县人民全程监督我们的工作,如有问题或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线索,请及时向我们咨询举报。


  咨询电话:0827-8222931


  举报电话:0827-3134536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