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职能简介。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代表市委领导指导全市政法工作,把握全市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并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督促贯彻落实;协调政法各方依法履职,大力推进法治巴中、平安巴中建设,努力构建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执法司法环境,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和带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做事;统揽维护社会稳定,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治良序构建,着力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区县政法委员会的工作等。
(二)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实施细则》,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2.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构建高水平安全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巴中。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5.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政法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45人,供给车辆2辆。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2 巴中市政法宣教中心
3 巴中市法学会
4 巴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收支总预算1573.4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部门预算运转类经费减少。
(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1573.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3.4万元,占总收入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1573.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01.69万元,占总支出64%;
项目支出571.72万元,占总支出36%。
(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3.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部门预算运转类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1.5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2.75万元。
(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3.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1.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部门预算运转类经费减少。
(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2.14万元,占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7万元,占6%;
卫生健康支出51.54万元,占3.3%;
住房保障支出72.75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03.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含公务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558.47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依法治市暨法学会、司法监督、政法云建设、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15.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1.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96.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1.5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72.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1001.6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67.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32.67万元,绩效工资85.63万元,津贴补贴135.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96.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55万元,奖金138.02万元,住房公积金72.75万元等。
(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5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3.66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31.3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详见附件3至3-2)
(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100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三)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71.72万元,一是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9.72万元,其中:党建经费4.5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25.2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建活动、乡村振兴工作、离退休干部活动、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方面支出。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42.0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涉政舆情防范化解、依法治市暨法学会、司法监督、政法三级专网运行等方面支出。
(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6.4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15.4万元,与20XX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支出。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
(详见附件3-3)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4和附件4-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97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7.66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及标准下调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70万元,其中:政法云等平台系统运维服务经费70万元。
2026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底,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716.34万元,累计折旧2,283.19万元,净值424.33万元。
截至2025年底,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定向保障类2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0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5年底,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9个,预算项目资金542万元;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7.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