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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巴州区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4-04-18 09:43:05 】 【 来源:巴州区人民法院

  “这是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请你们仔细阅读,同时希望你们能够多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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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指出,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月16日,巴州区法院回风家事法庭快速落实文件精神,在开庭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时,首次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将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精神贯彻到具体案件中。


  原、被告婚后共同生育一儿一女,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矛盾不断加深,二人多次协商离婚无果。原告遂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巴州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问题和共同债务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陈晓红遂依据最高法《意见》,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告知并送达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强调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依靠。一方面,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庭审结束后,巴州区法院回风家事审判法庭向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承办法官陈晓红逐字进行现场解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进行家庭教育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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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陈晓红介绍:“巴州区法院近年来离婚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其中很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庭审中,我们都会告知双方当事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还会进一步联合区妇联等部门加强案后回访,关注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情况,逐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下一步,巴州区法院将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意见》要求,立足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