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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巴中实践(69)|巡回审理进乡村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4-04-22 09:55:20 】 【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近日,南江法院长赤法庭巡回审理一起因邻里争吵打架而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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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某某与贾某某系邻居关系。2022年11月,被告贾某某称原告岳某某偷了邻居家的捕兽夹,还偷了其他人的东西,且在自家院坝内谩骂原告家人。原告将村干部通知到场,经村干部劝说后双方平息,但被告午饭后再次谩骂原告,双方发生拉扯,致原告摔倒在地,被告顺势压住原告进行殴打。后村支书将二人拉开,并将岳某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岳某某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度脑震荡。双方因医疗费赔偿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翻阅案卷材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认为该案是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案件,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地的村委会。


  “你们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在庭上都有一股劲,这股劲不能用在针锋相对上,要用在化解矛盾上。”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并从法律规定、邻里关系、双方过错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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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针对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对现场的旁听群众进行讲解,并耐心地解答村民提出的其他法律问题,让司法公开走深走实,让巡回审理可亲可近。


  移动的是法庭脚步,不变的是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能动司法的初心。此次巡回审理是南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延伸诉讼服务,变“坐堂问案”为“一线解纷”具体实践。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同时又将案件审理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了以案释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南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巡回法庭、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以“走出去”的方式把司法服务搬到田间地头,让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辖区的每个角落。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