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巴中实践(72)|平昌法院:妥善化解涉农纠纷
近日,平昌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农业专业合作社案件,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及时化解案件矛盾纠纷。
案件情况
本案原告平昌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平昌县某家庭农场之间系合作关系,双方之间由于经济往来产生矛盾纠纷,被告平昌县某家庭农场欠原告平昌县某农业专业合作社款项12000元,原告曾多次联系被告的经营者却沟通未果,故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平昌法院。
调解过程
承办团队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充分准备、考虑再三,特意将调解的地方选择在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地方,即被告的养殖地处。
在承办团队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下,原、被告均表达了自己的最低诉求,共同做出了最大的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欠付款项。
下一步,平昌法院将持续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从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推进诉源治理等方面,不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坚持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成事。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