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法院:与“兄弟”联手合力促执行
“喂,你好,通江法院执行110吗?我在成都双流XX茶楼发现被执行人伏某!请你们迅速出警!”“好的,请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们信息核实。”
伏某与王某、伏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经法院审理判决:伏某应当支付王某220000元、支付杨某5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伏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且处于失联状态,而后杨某、王某向通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6月3日上午11时,申请执行人王某、杨某在成都市双流区一茶楼发现被执行人伏某的行踪,并立即拨打通江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予以举报。
接警后,通江法院沙溪法庭执行团队迅速响应,上午11时20分,沙溪法庭执行团队与双流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取得联系并请求执行协助,双流法院“执行110”收到协助信息后迅速前往该地,对被执行人伏某采取了临控措施;同时通江法院沙溪执行团队立即出动,后通过双流法院的执行协助通江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伏某并将其带回。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伏某不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躲避执行的行为予以训诫,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履行40000元,剩余部分,被执行人伏某与申请执行人杨某、王某达成和解,进行分期履行。
此次执行联动加深了兄弟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为“执行110”联动合作积累了有效经验。下一步,通江法院将不断深化“执行110”协作机制,以实际行动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