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人民法院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9月9日,巴州区人民法院“法语清风”普法宣讲团走进巴州区第七小学,开展“与你‘童’行,‘未’爱启航”家庭教育法治宣讲活动。
法治课堂上,民一庭副庭长、员额法官陈晓红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审判真实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多个方面为家长普及了未成年教育常见问题,并围绕如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引导等进行讲解,呼吁家长们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及时预防和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真情实感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强烈共鸣和反思。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家长应当知晓“教人者,先教己”。孟母三迁择邻,陶母封坛退鲊,为的都是以自身为标杆,给少年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树立榜样形象。懵懂的孩童都是一张白纸,父母的言行举止和家庭氛围将深刻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为此,家长需要以身作则,引导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扣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
尊重是建立健康关系的前提。精神上的践踏总会伴随着不可弥合的“伤疤”,无视尊重只能加剧亲子关系的紧张。少年儿童阶段是独立人格逐渐形成的时期,随着年龄增长,孩子们会有自己的隐私、有自己的权利、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作为父母,应当做孩子们值得信赖的沟通者和倾听者,尊重他们的隐私,根据孩子们的兴趣爱好提供支持,鼓励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并随之奋斗。
家庭是塑造人生的决定因素。根据大量的样本调研,青少年犯罪者背后往往都会紧跟着一个不健康的家庭。因此作为家长,应当积极建立健康和睦的家庭环境,即使父母存在感情问题,在子女教育方面也应当积极配合,离婚不会免除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义务,家长们应当积极履行家庭职责,为子女提供避风的港湾,不能将孩子作为情绪宣泄的垃圾桶,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权,让少年儿童能够在健全的父爱母爱关切照顾下,得以成长为尊重他人,自爱自强的模范公民。
“这堂课很及时,通过今天的学习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作为家长要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以德育娃,依法带娃。”课后,家长们一边为精彩的“开学法治第一课”点赞,一边深有感触表示要履行好家庭教育第一责任。
宣讲结束后,胡清华校长为陈晓红法官颁发了法制辅导员聘书,以法护“蕾”,切实守护未成年“花蕾”在法治“土壤”上向阳而生、绚丽绽放。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巴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探索校园法治教育形式,深化家庭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用司法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