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长制推行以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耕地保护作为检察履职的着力重点,积极构建“一体推进+专项监督+系统治理”检察监督机制,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办理涉耕地公益诉讼案件61件,督促保护耕地2.6万余亩、追缴耕地占用税3000余万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体推进“聚合力”
建机制
各基层院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田长办调度重要内容,公益诉讼监督列入全市耕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形成合力,为检察监督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重协作
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借助卫片执法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建立覆盖全市问题清单,向耕地流出整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21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实现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压责任
耕地保护作为“一把手”工程,基层院检察长严格落实县(区)副田长职责,按月深入辖区乡镇开展日常巡田监督,督促管田治田责任落实。
专项监督“促效能”
抓重点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因时因势将监督重点调整为撂荒地整治、耕地资源年度“进出平衡”“占补平衡”,配套开展违法占用耕地从事经营活动、耕地占用税征缴等小专项监督,让监督更加科学。
求实效
立足监督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针对撂荒地整治,推动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油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解决“谁来种、种什么”的问题;耕地“进出平衡”重点监督进出耕地“好与差、大与小”的问题,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双提升;对群众占地建房重点监督补齐手续,145处违建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强刚性
用好公开宣告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手段,对15个乡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对2起违法占地督促整改后反弹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就办案中发现的基层干部涉嫌违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系统治理“提水平”
明标准
围绕违规占地“谁是监管主体、谁有执法权”组织召开座谈会,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乡镇形成工作保护合力。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邀请行政复议专家“把脉问诊”,明确执法标准,确保执法公正。
堵漏洞
通过办案发现执法部门监管漏洞,有针对性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内控机制,如针对耕地占用税征管问题,推动出台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为强化税源管控、实现信息共享、规范税收监管提供制度依据。
促长治
针对耕地“恢”而“不种”突出问题,督促村(社)履行好主体责任,由村集体牵头创办合作社,创新“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复种耕地1500余亩,真正让耕地发挥作用,严防耕地“二次撂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