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工作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江公安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现对部分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无证驾驶
8月19日晚,郭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红塔公园路口时,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得结果为68mg/100ml,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之规定,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郭某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依法对郭某两起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超员
7月8日晚,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兴马镇(小地名:背共石河),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存在载人超过核定人数60%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1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超载
8月24日中午,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违法行为。经查,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均已超过核定载质量30%(含)以上未达50%。两位驾驶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1款,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含)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依法对两位驾驶人超载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
8月12日,陈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江县公山镇岳桥路某处时,经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现场检查,陈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民警已依法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飙车炸街
6月以来,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城区时常有大排量摩托车存在“飙车炸街”“竞技追逐”等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还存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众安全等风险。接到举报后,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迅速反应,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契机,重拳出击,成功侦破了数起“飙车炸街”典型案件,有力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