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篇2号】窃贼被抓后否认三连“不是我偷的,我没做,别瞎说”,结果……
近日,家住巴州区南龛段的居民张先生回到家时发现,屋内有被翻动的痕迹,当即怀疑家中进贼便前往卧室清点财物,发现手机与少量现金被盗,遂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力争快侦快破。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验及走访调查,深入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盗窃前科人员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民警连日调查跟进,终于在5月10日获悉其活动轨迹,在城区某网吧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多次进“进宫”的王某某不仅没改邪归正,还练就了一张厚脸皮,面对民警的询问,他矢口否认,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他以为这样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但现有证据能充分证明王某某实施了盗窃这一事实,打破了他的幻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6岁,恩阳区人)被巴州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