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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后 法律如何还受害人以公道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2-06-14 09:40:1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唐山在微博热搜榜上刷屏。这次不是因为地震,却拥有着更难以估量的“震级”。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一个烧烤店内,一伙7男2女的犯罪嫌疑人,骚扰、围殴几名女性。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6月11日,唐山警方通报,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受伤女子伤情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案发后,众多法律界人士为此发声。


  事件回顾


  唐山打人事件时间线


  ◆6月10日下午


  有网友在微博发布视频《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随即动手打人》引发社会关注。监控视频画面显示,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唐山一家烧烤店内,一男子对正在用餐的一名女性进行骚扰,随后殴打对方。与该男子同行的多人参与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6月10日17时许


  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回应媒体称,嫌疑人已锁定,正抓捕。


  ◆6月10日17时50分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第一份警情通报,称该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已锁定嫌疑人,正实施抓捕。


  ◆6月10日晚 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


  ◆6月10日23时46分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称,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两名受伤女子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


  ◆6月11日5时15分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称,11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3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4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月11日11时23分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称,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在某检查站将陈某亮、马某齐等3名涉案人员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全力抓捕中。


  ◆6月11日14时26分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6月11日22时53分


  廊坊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将严格依法办理,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6月12日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该局执行逮捕。


  ◆6月12日下午


  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出重拳,用重典,惩恶务尽,绝不手软。


  ◆6月13日


  唐山公布了“雷霆风暴”专项整治行动举报方式。


  牵出多个网络实名举报


  自6月10日被曝出烧烤店打人事件开始,唐山当地有多人实名举报,其中包括:


  6月10日晚,唐山市路北区一男子孟某在网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一涉黑团伙自2021年7月起一直对其进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并暴力打砸致其蛋糕店停业。


  6月11日,唐山一女子张某实名举报称,5月23日,路北区某酒吧老板、店长等人对其及同伴殴打辱骂、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这期间被切断监控。


  6月12日深夜,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发布通报,路北区蛋糕店老板孟某实名举报其被敲诈勒索、威胁恐吓、蛋糕店被暴力打砸,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其后不久,滦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张某实名举报其在唐山市路北区某酒吧被殴打和非法拘禁,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法律解析


  为什么采取异地办案?


  6月11日23时许,河北廊坊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据专家分析,异地管辖的主要原因在于,某一案件如果实施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存在影响案件处理公正性的决定性因素。而这一决定性因素导致本地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机关的整体回避,所以改用异地管辖以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而据公安机关有关人士分析,异地办案,一方面想打深打透,另一方面,“敏感案件”异地办,可以让群众放下本地办案不够深入的种种疑虑。


  根据2020年公安部修改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烁认为,该案社会影响较大,属于特殊案件,异地侦办属于正常流程。


  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王志祥认为,打人者具体罪名的确定有待公安机关后续的侦查情况,特别是伤情鉴定的结果。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中,多名施暴者在公共场所使用暴力随意殴打多名女性,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现场视频经网络传播引起社会公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受伤女子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有待公布。如果构成重伤,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表示,殴打他人轻则违法,重则涉嫌犯罪。寻衅滋事罪不以造成轻伤结果为入罪前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就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是造成轻伤,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择一重罪惩处,寻衅滋事罪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较故意伤害罪重。如果构成重伤,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择一重罪惩处,构成故意伤害罪。


  伤情鉴定结果是确定罪名的重要因素。阮齐林告诉记者,伤情鉴定可以马上进行。我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非常清晰、相当成熟。通常是对当时造成的伤势,结合后遗症的情况综合判定。如果一些伤情当时看不出来,随着时间推移有后遗症,造成残疾,伤情鉴定可以做出修正。


  阮齐林特别强调,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的“轻伤”“重伤”可能和社会公众的认知存在差别。有的看起来打得特别凶狠,但是经司法伤情鉴定也可能达不到轻伤或重伤。


  能否顶格处理?


  “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认为,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5年至7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是否为恶势力?


  目前,坊间议论中,呼声最高的是指这个团伙为黑恶势力。事实上,要定是不是黑恶势力,有一定的标准。


  “‘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翁小平进一步阐释道,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3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广东捷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子彬也表示,是否为恶势力需根据后续警方披露的细节来判定,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随意降低,要进行具体分析,“涉黑和涉恶在法律上有严格的条件限定,如‘涉黑’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经济属性且多次实行违法行为等条件,‘涉恶’本身并不是罪名,而是看之前是否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旁观者是否该出手相助?


  有网友讨论称,在案发现场,旁观是另一种形式的伤害,并呼吁不要做旁观者。对此,一名警务人员表示,在遇到穷凶极恶型犯罪分子实施恶劣行为时,不要苛责旁观者。普通人应先自保,然后再想力所能及的办法,比如在能力范围内及时报警、录音录像取证;如果同行有女士或弱小者,尽量优先带他们撤离后再报警。


  上海某律师事务所梁夏(化名)表示,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保护他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在必要限度之内,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在判断防卫人的手段是否过度,应当全案考虑,不能仅考虑当下已经造成的侵害,还应考虑下一刻可能造成的侵害。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针对加害者对受害人实施的暴力殴打行为,为保护受害人的权利,受害女性包括旁观者都可以采取防卫行为,其限度在于,达到解救受害女性即可。”梁夏解释道。


  受害者如何救济?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介绍,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凡属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原则上都应在赔偿之列,既应包括被害人本人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伤疗补偿费等,也应包括因必须的陪伴而产生的误工费、住宿费等多种费用。


  雷霆风暴扫黑除恶“回头看”


  “唐山这起恶劣事件究竟折射出了什么?扫黑除恶在一些地方到底有没有彻底?”央视评论唐山打人事件,“扫黑除恶绝不能有盲区!”


  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武卫东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上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6月12日,唐山市委书记 、市 长 有 了“ 新 职务”——“雷霆风暴”专项行动指挥部双指挥长。当日下午,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将全面整治社会治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内容之一,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月13日,唐山市公布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举报方式: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北门信访接待大厅);举报电话:0315-12389(唐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举报电话);举 报 邮 箱 :ltfbzxzzxd@163. com;举报信箱: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56号,唐山市公安局“雷霆风暴”专项行动 线 索 接 收 组 ,邮 编 :063000


  据人民日报、央广网、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北京商报等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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