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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蓉举行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4-11-15 10:54:18 】 【 来源:综合人民法院报

  “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蓉举行


  四川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中国实践提供四川经验


  近日,“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成都举行。研讨会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出席并致辞,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左永祥出席并致辞,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英格·安德森以视频方式致辞,欧洲环保协会全球项目总裁亚当·维斯致辞。


  杨临萍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也是中国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职责。中国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形成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审判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服务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杨临萍表示,本次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与会各方代表深入交流、相互启发、增进友谊,深化了环境司法国际交流合作。中国法院愿同各方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达成的各项共识,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参加“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第二阶段专题研讨,围绕“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作专题发言。


  王树江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四川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实“协同化治理、预防性司法、近自然修复”,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中国实践提供“四川经验”。他指出,四川法院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地域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在纠纷化解、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等方面联动共进,以协同化治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通过加强规则供给实现事前防范,对尚未受到实际损害但面临重大风险的权益进行同等救济,探索完善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裁判规则,以预防性司法,有效平衡保护与发展;按照近自然原则,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反向修复等方式,形成了一套以直接、就地修复为主,替代性、异地修复为辅的生态环境修复机制,促进办案与治理的融合。


  王树江表示,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川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深化交流合作,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持续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和完善,力争为保护地球环境、共建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地方法院代表,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环保协会,以及美国、英国、巴西、印度尼西亚、肯尼亚等国的大法官、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


  孙航 渠丽华 孙陈亦/文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