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江县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南江县公安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巴中籍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4.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01
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聘条件等信息,如实填写《南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
南江县公安局(南江县红塔新区红叶街110号)一楼101室。
4.报名材料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包括:《南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1寸彩色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照片3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银行征信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查
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由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组织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中考生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讯畅通。
02
考试
笔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面试、体能测试以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南江县公安局”信息发布为准。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以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南江县公安局”信息发布为准。
1.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心理测试。笔试结束后随即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面试人数:招聘名额)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参加笔试且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5.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03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订阅号“南江县公安局”信息发布为准。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04
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对政审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5
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06
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相关待遇
按《南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27-8186019(南江县公安局机关纪委)
八、其他事项
(一)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二)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三)本次招聘由南江县公安局负责招聘中的各项事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0827-8186026(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咨询时段:9:00—12:00,14:00—17:30。
本公告由南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南江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制人员,合同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辅助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携带法律职业资格A类/C类证书,经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学历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于笔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③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④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⑤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010室(巴中市恩阳区文锦帝都旁)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①《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以电子表格形式填写好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一式两份);
②高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证明复印件;
③有效居民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2张(背后需写上姓名),同时需提供电子照片一张(发送至1176346012@qq.com);
⑤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携带法律职业资格A类/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⑥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报考者需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⑦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收取方式当场收取。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准考证领取: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形式,在考试前一周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准备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计划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若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缩减招聘计划后将及时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含加分)+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7日(周六)上午,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载明。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试题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C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1分。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缴纳面试考务费用80元,同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进入体检人员另行电话通知。
考生未参加以上其中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本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由本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7-7895811、13684472728),受理举报。
(二)报名参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咨询电话:0827--7895109、19130550797。
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