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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谁来担责?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4-05-22 14:34:53 】 【 来源:南江县人民法院

  近日,南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成功化解双方纠纷的同时,也维护了邻里和谐。


  2023年8月,原告岳某某途经被告熊某某家门时,被熊某某家中所饲养的狗咬伤,原告受伤后前往医院治疗,产生治疗费用1700元。后因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岳某某遂将熊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缓和双方紧张关系,促进邻里和睦,在庭前阶段主动添加原告和被告女儿(被告年龄大,使用微信有困难)的微信,耐心向被告及其亲属解释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法律后果。最终经过法官释明法理,被告表示愿意承担岳某某治疗费用,当天便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赔偿费用。至此,该起纠纷在庭前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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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家庭饲养动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动物饲养人在公众场所时应尽到看护、管理义务,避免因饲养动物给邻里和社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争做文明守法的养宠人,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