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的通报
2024年第三季度,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检察人员“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有情况报告54条。其中,市检察院11条、巴州区检察院5条、恩阳区检察院16条、南江县检察院10条、通江县检察院7条、平昌县检察院5条。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一以贯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编辑:余雪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