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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bazhongpeace.gov.cn 】 【 2023-05-17 16:40:01 】 【 来源:巴中长安网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印发《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巴中监狱党委:


  经市委政法委研究同意,现将《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巴中建地设市30周年,为持续挖掘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全面展现新时代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激励全市政法干警担当作为,根据省委政法委“塑造一批事迹过硬、深入人心、彰显正义正气的政法英模”及市委政法工作要求,决定开展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更加立体、更加丰富的政法英模典型,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提振政法队伍士气,为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1.“十佳基层政法单位”评选范围:全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科(含)级以下单位(部门)。


  2.“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范围:全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巴中国安局、巴中监狱在编在职科级(含)以下干警。


  (二)名额分配


  1.“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第一轮(推荐):推荐初步候选单位30个。其中:县(区)各4个,共20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2个,市公安局(含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4个,共10个。


  第二轮(推选):推选正式候选单位16个。其中:县(区)各2个,共10个;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1个,市公安局(含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3个,共6个。


  第三轮(评选):在16个正式候选单位中评选出10个“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2.“十佳政法干警”


  第一轮(推荐):推荐初步候选人共34名。其中:县(区)各4名,共20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巴中监狱各2名,市公安局(含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4名,共14名。


  第二轮(推选):推选正式候选人18名。其中:县(区)各2名,共10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国安局、巴中监狱各1名,市公安局(含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3名,共8名。


  第三轮(评选):在18名正式候选人中评选出10名“十佳政法干警”。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依法治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等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部门)。近3年单位(部门)干警未发生过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二)“十佳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热爱政法事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业务精良、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较大贡献,组织和群众认可度高的政法干警。近5年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组织


  成立巴中市政法系统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委员会。


  主  任:王祥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何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曾学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游军巴中国安局局长


  张华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文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渊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张鹏程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陈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吴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杨欢巴中国安局政治部主任


  赵华先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蒋杜巴中监狱政治部主任


  李斌生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综合科科长


  林国华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信访科)主任


  陈科伊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矛盾多元


  化解指导科)科长


  陈诺市政法宣教中心主任


  委员会设办公室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张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级政法各单位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五、评选程序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巴中政法之声、巴中长安网、巴中日报、巴中广播电视台等平台发布“巴中市第四届双‘十佳’评选公告”,广泛宣传双“十佳”评选活动,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政法干警知晓内容、明确意义,提高活动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推选(6月1日至6月30日)。


  初步候选对象推荐(6月1日至6月15日)。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要求,经民主评议、资格审查等程序,推荐“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初步候选对象,并在本单位、本地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


  正式候选对象推选(6月16日至6月23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向市评选活动办公室报告推荐程序、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并附初步候选对象审批表(附件1、附件2)一式5份(纸质版),主要事迹栏材料另发电子版,“十佳政法干警”初步候选对象须提供红底彩色工作照(300K像素以上电子版、2寸),相关材料于6月23日前报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市政大楼12-02室,联系人:李斌生、潘柏羽,电话:5280853;邮箱:bzszfwzzb@163.com)。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初步候选对象资料分系统发市级政法各单位,由市级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审核资格、民主推选出正式候选对象。


  正式名额评选(6月26日至6月30日)。坚持组织推荐和公众评选相结合。推选出正式候选对象后,召开市政法系统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时,在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巴中政法之声”发起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以评选委员会投票数的60%和网络投票数的40%计算正式候选对象得票数,按得票数确定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正式名额。


  (三)结果运用(7月1日至9月30日)。评选委员会向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报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名单,经委务会审定同意后,通过巴中电视台、巴中日报、巴中长安网、巴中政法之声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10月1日前,组织召开巴中市政法系统庆祝巴中建地设市30周年暨第四届“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干警”颁奖会,同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十佳基层政法单”“十佳政法干警”名单,予以记功或嘉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政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原则,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党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对推荐评选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坚持政治统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将优秀集体和个人选树出来,确保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开展,重点把日常工作、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候选对象具有时代先进性、广泛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对接到的举报线索,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后,报市评选委员会审核。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撤销评选资格。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本次评选活动,通过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社会面宣传集中展示我市政法战线的典型事迹和精神风貌,使评选推荐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成为树立政法机关良好形象的契机,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率。


  附件

            附件1巴中市政法系统“十佳基层政法单位”.doc

         

            附件2巴中市十佳政法干警推荐审批表.doc


  


编辑:余雪连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